藥物性耳聾可通過停用耳毒性藥物、營養(yǎng)神經治療、高壓氧治療、佩戴助聽器、人工耳蝸植入等方式干預。藥物性耳聾通常由氨基糖苷類抗生素、鉑類化療藥物、利尿劑、抗瘧藥、水楊酸鹽等藥物損傷耳蝸或聽神經引起。
立即停用導致聽力損傷的藥物是首要措施。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如慶大霉素注射液、鏈霉素注射液,以及順鉑注射液等化療藥物需嚴格遵醫(yī)囑調整劑量或更換替代藥物。若必須繼續(xù)使用,需監(jiān)測血藥濃度并定期進行純音測聽檢查。
可遵醫(yī)囑使用甲鈷胺片、胞磷膽堿鈉膠囊等神經營養(yǎng)藥物,促進聽神經修復。輔酶Q10軟膠囊可能改善耳蝸線粒體功能,銀杏葉提取物片有助于增加內耳微循環(huán)。需持續(xù)治療3-6個月,配合電測聽評估療效。
早期進行高壓氧治療可提高內耳氧分壓,減輕毛細胞損傷。每次治療壓力為2-2.5個大氣壓,每日1次,10-15次為1療程。對突發(fā)性耳聾合并藥物性損傷者效果較顯著,但禁用于未經控制的高血壓患者。
對遺留輕中度聽力損失者,可驗配數字編程助聽器。開放耳式助聽器適合高頻聽力下降為主的患者,耳內式助聽器適用于平坦型聽力曲線。需每3-6個月調試參數,配合聽覺訓練改善言語識別率。
對雙耳極重度感音神經性聾且助聽器無效者,可評估人工耳蝸植入適應證。術后需進行1-2年的聽覺言語康復訓練,兒童患者建議在語言發(fā)育關鍵期前完成植入。需排除聽神經發(fā)育不良等禁忌證。
藥物性耳聾患者應避免接觸噪聲環(huán)境,控制高血壓糖尿病等基礎疾病,定期復查聽力。飲食注意補充維生素B族及鎂鋅等微量元素,適度進行前庭功能訓練如平衡操。出現(xiàn)耳鳴眩暈等癥狀時及時就診,不可自行服用耳毒性藥物。兒童患者家長需特別關注其語言發(fā)育情況,必要時進行專業(yè)語言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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